基本信息
标准名称: | 比例照相规则 |
英文名称: | The scales photography method |
中标分类: | 综合 >> 社会公共安全 >> 犯罪鉴定技术 |
ICS分类: | 环保、保健与安全 >> 犯罪行为防范 |
发布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、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|
发布日期: | 2009-03-09 |
实施日期: | 2009-11-01 |
首发日期: | 2009-03-09 |
作废日期: | |
主管部门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|
提出单位: |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|
归口单位: |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 |
起草单位: |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|
起草人: | 周云彪、许小京、俞涛 |
出版社: | 中国标准出版社 |
出版日期: | 2009-11-01 |
页数: | 8页 |
计划单号: | 20070819-T-312 |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视听检验技术中物证、痕迹按比例记录的拍照方法,是对物证、痕迹照相特别是检验鉴定照相的基本要求。
本标准适用于司法机关的物证检验照相工作
前言
没有内容
目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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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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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属分类: 综合 社会公共安全 犯罪鉴定技术 环保 保健与安全 犯罪行为防范